针对农牧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积极性不高、村民自治意识不强等问题,福海县推行“群众积分制管理”办法,引导村民主动向村级组织靠拢,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意识。
内容设置“接地气”。围绕农牧民日常行为、思想意识等方面,通过实地走访、座谈讨论、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,开展群众管理调研工作,征求各族群众意见建议500余条。结合“村规民约”,每户以60分为基数,列出全民参与“周一升国旗集中宣讲”、农牧民夜校、村级维稳值班、环境卫生等9项日常行为,参与一次积1分;整理出群众主动发声亮剑、积极发展“三苗”工程等9项争先创优类,落实一项加3分;梳理研判出不及时报备“四项”活动、聚众赌博斗殴等影响社会稳定的“负十条”行为类,违反其中一项,进行积分“清零”。
评定积分“聚人气”。建立“一户一积分手册”,由村(社区)“两委”指定专人记录每户分值,采取“周评定、月汇总、年累计”的方式进行量化管理。每周例会上,按照积分内容和村内开展活动情况,对积分项进行赋分。每月底由驻村干部、村“两委”班子成员、村民代表、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等人员组成评定组,对群众积分项、加分项、清零项进行汇总,利用宣传墙、公示栏等平台,“晾晒”积分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。年底,结合“月汇总”积分,累计合算群众年终积分,并对群众年终积分进行排名,作为村集体奖惩的依据。
结果运用“有新气”。制定“积分兑换实物”办法,结合“月汇总”积分结果,80-90分者可兑换铁锹、耙子、锄头等务农工具实物,积分在90分以上者,在获得实物兑换的同时,享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、推选“联户代表”、村民小组长等优先资格,切实提升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。开展“群众之星”评选活动,结合年终累计积分排名,按照1:5:50的比例,逐级评选出村乡县“群众之星”,给予500~2000元资金奖励,优先推荐村级评选表彰、“十星级文明户”等。针对积分清零的群众,列入“黑名单”,进行为期三个月村级专题培训,真正让积分制成为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村级事务比学赶超的“指挥棒”。
,福海县推行“群众积分制管理”办法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|